87 / 2023-10-17 10:08:47
基于治理主体的中国煤炭资源型城市矿区 环境治理模式研究——以平顶⼭市为例
煤炭资源型城市,矿区环境治理,政府主导治理模式,政企合作治 理模式,企业主导治理模式,平顶⼭市
摘要录用
李晓帆 / 清华大学
在我国绿色发展转型和“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中国煤炭资源型城市矿区环境治理作为城市治理的一个特殊类型,其治理过程由政府、企业、居民及各社会团体等行动方组成。这些行动方以协商合作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型城市的治理效益。迄今,大致可将我国煤炭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类型划分为政府主导治理模式、政企合作治理模式、企业主导治理模式。本研究以河南省平顶山市为案例地,系统地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煤炭资源型城市矿区环境三种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综合效益和空间差异,尝试回答中国煤炭资源型城市矿区环境三种治理模式的比较优势这个科学问题。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 :

(1)从治理主体的组织结构来看,具有不同利益取向的政府、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深度参与博弈和协调活动,并在治理导向、治理资金投入、治理效益和空间分布等方面存在差异。由于三种治理模式属性的不同,作为相关利益方第三方的居民,对政府主导治理模式治理效果的感知度最高,政企合作治理模式次之,最后是企业主导治理模式。

(2)政府主导治理模式基于自身属性,治理项目多数为历史遗留且影响深远的矿区环境难题和高质量发展问题,总体上向公益性,社会效益更突出。政企合作治理模式以涉及群众公共利益的危害较大的塌陷、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污染赔偿等问题为主,兼顾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企业主导治理模式的利益导向很明确,经济效益是其主要导向。

(3)从三种治理模式治理区的空间分布及治理面积的差异来看,政府主导治理模式治理区的空间分布,呈现出不规律性,面积较大的治理区主要解决社会、生态环境等影响较大的问题。政企合作治理模式其空间分布大多位于城市公共区域或矿区交界处,空间区位具有靠近城市主干道和商业区的特征,呈块状分布。企业主导治理模式根据企业效益和治理资金投入量的不同,治理区大多分布在矿区内部,呈块状分布。

(4)三种治理模式治理后土地的用途上,对不同人群的有利性存在差异。

 
重要日期
  • 会议日期

    11月05日

    2023

    11月08日

    2023

  • 10月25日 2023

    初稿截稿日期

  • 11月04日 2023

    注册截止日期

  • 11月05日 2023

    报告提交截止日期

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承办单位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国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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